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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17年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云城区委及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并执行其决议。

(二)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权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我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组成单位只有1个,无下属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

(一)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

区检察院内设12个机构和1个行政直属单位: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科、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科、案件管理科、政工科、办公室、派驻河口检察室、司法警察大队、计划财务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无单独核算资金,包含在本级单位预算内,本次公开的预算为2017年度省级财政拨付资金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我院在职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42名,实有人数39人;工勤编制6名,实有人数5人;司法辅助人员及临工、劳务派遣工共计18人,实习工1人。此外,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共计14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在2016年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贯彻落实全省检察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计财装备以全面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本次共公开11张表(详见本文附件),具体为: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04表《财政拨款总体收支情况表》、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7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8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10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公开表格共11表,其中表5、表11中部分内容因涉及秘密,暂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组成单位只有一个,即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1046.64万元,预算总收支为1046.64万元,具体如下:

(1)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046.64万元,增加比率为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共安排行政经费791.67万元,比上年提高29.35%。增加原因主要为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内人员工资变动,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046.6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907万元,占总支出86.65%,比上年提高24.93%。增加原因为2016年下半年后,按照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增加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以及按规定对员额内法官、检察官执行新的工资制度改革,因此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139.64万元,占总支出的13.35%,比上年减少32.86%。减少原因为支出项目减少,且2016年有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因此本年的项目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9.10万元,比上年提高8.6%。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0人次,与上年持平,不增不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0万元,购置费增加,运行维护费减少,整体预算比上年提高4.57%。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在省级财政拨款预算中未安排公车购置经费,当年年底按手续报废了2辆车,而我院现有车辆损耗较大,因此在2017年预算中安排1辆车的购置资金。

此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适当减少预算安排,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运行车辆整体减少,且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逐年减少车辆运行方面的预算,目前我院汽车保有量为11辆,其中一辆待报废,因此实际运行车辆为10辆,预计平均每辆车一年运行维护经费为1.76万元。

3、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原因为近几年案件量逐年增加,上级院及各兄弟院业务部门的案件研讨会数量增加。此外2016年为法院、检察院人才物省级统管的第一年,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经验交流增加,导致2016年实际支出较往年增加,因此在2017年预算中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情况,相应提高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按财务制度相关要求,接待标准为60元人/餐计,预计接待400多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预算经费160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0.5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水电费13.50万元,福利费29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取暖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其他费用42.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小幅提高,原因为部分物价上涨,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因此适当增加该部分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在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7万元,主要为:货物采购类如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车辆购置及被装购置等预计安排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计安排30万元;政府采购修缮工程类预计安排25万元等需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我院有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共11辆(其中1辆待报废中)、机房及内部设备、监控系统、打印机、电脑、复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一批,无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结合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财税政策制度

为保证资金安全,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务、税收管理制度,执行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文件精神,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合理性,规范使用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本预算安排中,商品服务支出中的福利费,用于核算机关饭堂费用的支出,包括饭堂米、油、盐等的开支。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何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预算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不包含地方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至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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