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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院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院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经过不断实践和完善,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形成了由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和程序,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院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推动的方针认真抓好该项工作的实施,以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本院的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检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内容。

一是根据《条例》和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本院办公楼大厅设置了检务公开信息栏,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检务公开等事项,以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流程。

二是借助各种媒体公开检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检务信息72条,通过检察内网发布检务信息150条,通过报刊及电台发布检务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我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涉及案件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院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结果

我院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虽然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继续完善。

2014年,我院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开展检务工作的突破口和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七、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