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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我院公益诉讼检察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4-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近期,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合力,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

开展实地勘察

为全面了解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现状,我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能动履职,对辖区各镇(街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实地勘察。经调查发现,部分在建中的项目存在混凝土搅拌施工在田间进行、逾期完工等建设问题以及部分已建成的项目出现灌溉渠道损坏、淤泥堆积堵塞等管护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质量。

进行座谈磋商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我院与属地镇(街道)政府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座谈磋商,围绕高标准农田的施工、管护、治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厘清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建设、管理职责,排除施工困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相关配套设施双边渠建设,尽快恢复当地农民春耕。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的管护力度,因地制宜加强农田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科学长效的治理计划,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完成。

跟进监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采纳了我院建议,并及时按照建设标准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根据被建议部门的回复情况,我院跟进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已得到整改落实,农民已及时恢复春耕,现场一片绿意盎然。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基础,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诉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同时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持续跟踪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服务“乡村振兴”,保障“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